广东顺德区政府实施商标品牌奖励 最高高达100万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 作者:kejia0553 | 发布时间: 2013-03-13 | 46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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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顺德商标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的,政府将给予最高100万奖励。昨日,顺德区府办印发《顺德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扶持资金奖励办法》(下称办法),鼓励企业和个人创立自有品牌、创立驰、著名商标。

  根据办法,顺德当年度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此项奖励扶持。其中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奖励100万元,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奖励10万元,成功注册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的奖励30万元,成功注册集体商标的奖励10万元。


  此外,顺德也将鼓励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积极注册商标,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区域商标注册率。成功注册企业第一个商标的,镇街财政给予每件商标500元注册费补贴。


  符合条件的奖励申请人可在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向顺德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领导小组提出奖励申请。